风度翩翩房地产经理,竟是完美抢4台运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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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美国FBI的成员们正在紧张地盯着一个叫做RedrickBatiste的人。

这个36岁的男人,看上去非常的正派和气。

他风度翩翩,身材高大,有着漆黑的双眼和平易近人的笑容,

现在经营着一点房产生意的他,看上去又聪明又有理想。

一个人在休斯顿一个普通的社区里,住着一套两居室房子,养着两条斗牛犬。

每个星期,他会去自己女友Okoh家里,看望她和自己的女儿几次,同时,他每个月也会定时家探望父母。

生活非常自律的他,不仅穿得整洁,头发和指甲也随时修理的很干净。

他一个人住,自己打理的房子,也总是一尘不染:

家里的每一卷纸巾,都是认真叠放好后,从盒子里伸出固定的长度;

衣服全部分门别类地叠好放置,衣架都是统一的方向排列有序。

他会腾出时间来读书,和朋友们讨论文学艺术话题。

不管怎么看,他都是一个充满希望、正直善良的年轻人。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在FBI看来,却是一个残暴疯狂的罪犯,是美国历史上最凶残的银行劫匪。

他的聪明自律,只是让他的犯罪行为变得更加难以理解和破获,

乃至于即是被锁定了,FBI依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逮捕他。

事情还要从年说起....

年2月12日这天下午1:45分,一辆布林克斯系列的装甲车,抵达了位于休斯顿首都一号广场附近一个银行网点旁。

这辆装甲车,是一辆运钞车。外壳非常坚硬,很难打穿。

车上有两名工作人员:司机Boone,和保卫Kinney。

Kinney从年开始在运钞车行业工作,工作任务就是随着装甲车,穿着防弹背心,配备着大口径手枪,到各个银行ATM去取钱或者送钱。

他这样的人,有个特定的称呼,叫做“信使”。

这天,他也和往常一样到达地点后,打开了车后门,然后把一辆金属车推倒电梯门旁边。

他检查了周围的环境,然后进到了银行里。20多分钟后出来时,他手上拎着几袋现金。

当他准备走向装甲车后门时,三个穿着防弹衣、带着面罩的人冲了过来。

Kinney大声呵斥对方,但是对方三个人一句多话都没有:一人举起了抢,对着Kinney就射了过去。

Kinney头部中枪,倒在地上,当场死亡。

在装甲车上守着的Bonne发现情况紧急,于是打开车门探出头来朝着劫匪们开了9枪。

但是劫匪们没有受伤,对着Boone也是一顿还击,把Boone逼退了。

随后,三个人拿着钱袋,坐着一辆福特车逃离了现场。

几分钟后,警方支援赶到,在离现场几个街区外发现了劫匪的车。

但是车上已经没人了,劫匪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美国,抢劫运钞车和抢劫银行一样,都是联邦重罪,甚至比抢银行更严重。

每年美国大概会有起银行抢劫案,但是只有25-35起运钞车抢劫案。

因为抢银行时,员工们一般都是赤手空拳的,遇到意外也主要是以保命为主,抢起来相对容易很多。

但是抢装甲车很难:所有工作人员都是武装好带枪的,并且法律允许他们遇到意外进行反击。

所以,尽管装甲车里钱往往会很多、诱惑很大,但一般劫匪还是会考虑到期高风险选择放弃。

像这次案件中,劫匪们毫不犹豫地、残酷地射杀了工作人员,干净迅速地抢走了现金,在警方看来性质真的非常恶劣。

很快FBI介入了调查,悬赏10万美元要捉拿罪犯,可是并没有什么线索浮出。

过了大半年,11月6日下午2点,当地又发生了一起装接触抢劫案。

抢劫的方式和上次非常相似:劫匪开着车、冲过来,对着拿着钱的武装信使开枪,然后抢走钱袋、换车逃走。

但是,在这次劫案里,监控中只被拍到了一个蒙面的黑人男子,信使也从枪伤中恢复了过来。

从作案的手法看FBI特警们怀疑,这和上次抢劫是同一个团伙。

警方悬赏1.5万美元给提供有效信息者,依然没有任何线索。

又过了四个月,年3月18日,休斯顿摩根大通银行的一个网点门口,

负责运钞的信使Moore,在给ATM机充钱的时候再次被袭击。

Moore被劫匪从远处被击倒后,一辆黑色的尼桑冲向了他。

车后座出来一个人抢走了现金袋子。

Moore这时候受了重伤躺在地上,依然抓起自己的枪朝着劫匪射击。

但是劫匪们已经坐上车逃走了,Moore重伤不愈死亡。

第三次抢劫案比前两次还让FBI们困惑:这次监控录像根本没有拍到罪犯们开枪。

那这就说明,枪手是在监控范围外,像一个狙击手远距离伏击了Moore,然后才开着车冲上来抢走了钱。

整个抢劫计划,冷酷而高效迅速,连车上的司机都没来得及下车,就已经结束了。三次作案都非常迅猛,没有留下任何可以继续追踪的线索。

悬赏依然在进行,调查依然没有进展...

特警们甚至只能等着“下一次犯罪”,来查找凶手...

下一次犯罪没有隔太久。

年8月29日,也就是第三次抢劫五个月后,在西北高速公路上的一个银行网点旁,

25岁的运钞人员David再次被袭击,被枪击中后瘫倒在地。

一辆丰田车开了过来,带着面具的劫匪在David脸上喷了一些刺激液体后,掰开垂死中的David抓住钱袋的手,抢走了里面的12万美元,开着车扬长而去。

这一次,警方们终于从案发现场对面酒店的监控中,找到了关于劫匪的车的重要信息:

这辆丰田车,是案发前3小时就开到了酒店停车场里,案发结束后离开了现场。

但三小时里没有人上下车,劫匪是谁依然没有线索.....

正在警方一筹莫展之际,出现了一名举报者。

这名匿名举报人以只领取3美元为代价,要求警方不调查也不公开自己的身份。

警方同意后,这名神秘人告诉警察们,去好好盯着Batiste,他是一个房产经理,也是案件主谋。

Batiste?为什么?

这条线索让警方很是疑惑。

因为之前的调查中,他们怀疑过很多人,

但是从来没有任何线索,把这个案件和举报人口中说的Batiste扯上关系。

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FBI还是调查了一下这个Batiste。

初步调查来看,他就是和文章开头说的一样,一个正常的、风度翩翩的男人。

Batiste受过良好的教育,父母从小很爱他对他也很好,完全没有什么童年创伤导致的反社会人格的迹象。

但是,警方还是发现了一点点“罪犯”的苗头:

年轻时候的Batiste,总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从高中时候开始,Batiste就曾经因为非法携带武器被捕,被判处一年的有期徒刑。

之后有过持有大麻、醉驾、与人发生摩擦打斗,盗刷他人信用卡等等犯罪经历。

每次被抓到,最少都是坐6个月牢。

最多的时候,因为指使他人购买枪支,之后在黑市上倒卖,被判刑6年。

但是这些经历,都是停留在他年轻时候。

尤其是年之后,他再也没有犯过任何罪。

看起来非常成熟,生活得风平浪静。

唯一称得上是一次重创的打击,是来自他曾经因病过世的一个儿子:

年时,Batiste与一名牧师女儿相爱,并生下了一名儿子。

但是儿子出生时就患有先天性疾病,两人感情也越来越糟糕。

分手后,女友起诉他承担抚养费,但是5岁的儿子最终还是死了。

对于这名前任,前女友面对警察采访,表现得很释怀。

她并不怨恨Batiste,只怪他们当时太年轻了。

并且她认为,现在为人友善努力工作的Batiste早已改过自新,成熟稳重了。

不仅前女友这样认为,周围的朋友邻居也都夸他。

他为人处世非常彬彬有礼,好学上进,会坐在电脑面前,花好几个小时时间研究一些学术话题。

他的种种品质,赢得了早年丧子的邻居Albert的欣赏。

Albert不仅带领Batiste进入房地产行业,还表示有朝一日,希望Batiste能够接管自己的房地产和装修生意。

年,Batiste邂逅了Okohl,两人相爱一年多后,生下了女儿Imani。

这次,Batiste表现得很认真:

他用自己的积蓄,给女友和孩子在城市里买了一套房子居住。

并且,他手底下已经积攒了大大小小4套空房。

按照Okohl的说法,Batiste是在想着,为自己的两个女儿,(还有一个年时,和另外一任女友生下的第一个女儿),和将来可能还会有的孩子,都准备好房子。

警方越观察,越迷惑。

这样的一个人会犯罪么?还是武装抢运钞车这样的犯罪?

如果不是,为什么会有人举报他?

找不到Batiste犯罪的证据,但是神秘举报人又再三坚持。

特警们只能将信将疑地向州法院申请了追踪允许,在Batiste住处藏了一个监控摄像头。

走运的是,监控安上4天后,FBI收到消息:

州警在一个公寓大楼里发现了一辆非常可疑的丰田车,怀疑和抢劫案有关。

这是一辆被偷来后停在这里的车,车的后门上有一个洞:刚刚够一只步枪伸出来射击。

只要把后座折起来,就可以容纳一个人躲在这里进行狙击。

FBI们认为,这很可能是下一次劫匪们作案会使用的车,

只要找到到底是谁在控制这辆车,就能找到嫌疑犯是谁!

于是,FBI们在车上装了一个追踪器后,继续暗中观察。

之后追踪器显示,这个车在接下来几天,一直被挪来挪去,在这片地带不同的公寓停车处徘徊:

这样做,可能是为了避免停车场管理人员发现这个车长期不动,当它是遗弃或被偷的车后把它拖走。

而与此同时,每次挪车,Batiste也开着车,在附近停留。

这不可能是巧合!

警方凭此借几乎可以肯定,Batiste一定是抢劫案的主谋!

但是,警方在法律上,单凭这个巧合,根本不能指控Batiste就是抢劫犯。

更没有办法说,他就是杀死之前银行工作人员们的人。

顶多说他非法挪用他人车辆,甚至没有证据说车是他偷来的。

他太狡猾了,之前的案件没有留下任何可用线索。

如果不是有神秘人举报,警方也根本不可能怀疑到他身上,从而也根本不会发现这个巧合。

现在,想要逮捕他,只有继续追踪和监控Batiste,等他自己露出马脚。

或者,等他下一次,用这个丰田车作案时,把他现场逮捕!

接下来的三个月,FBI都在静静盯着Batiste。

这次,FBI发现了他和几个曾经犯过罪坐过牢的人,有着密切的来往。

比如37岁的前毒贩Nelson及其舅舅Marc。

他们都是抢劫的理想同伙:沉着冷静、年轻时候犯过错,对犯罪没有恐惧心理。

并且目前生活平稳,周围人评价较好,看上去没有犯罪嫌疑。

于是,FBI在他们三人的车上,都安装了追踪器。

年11月21日,追踪器显示Marc莫名其妙开车到休斯顿北面,45号州际公路附近,在Amegy银行网点的停车场待了3个小时。

他离开半小时后,Batiste就开着自己的车来了,一直待到下午5点。

第二天,两人又轮换着,在同一个停车场待了近10个小时。

他们是在踩点!在等运钞车送钱时间!

第三天早上8点20左右,Batiste再次到了这个停车场守着。

11:30分时,一辆运钞装甲车来到了这个银行网点的室外ATM前,给ATM补充现金。

45分钟后,Marc也开着车来了。

运钞车走后,两人开车到了附近的购物中心,和Nelson碰面。

远远盯着的FBI们发现,三人碰面时都没有下车,

只是把车靠在一起然后简单地聊了几句后,开始在附近街道来回绕路,之后就分道扬镳了。

他们是在商量逃跑路线?!

眼看着又一场抢劫案即将发生,FBI与11月29日申请了监听三人的手机。

但是,他们三人的通话,总是充满了莫名其妙的暗号,让人就算是监听也听不明白。

FBI从中并没有获取他们详细的作案计划。

就在同一天,一名叫做Lavette的妇女,从休斯顿的一家租车行租了一辆黑色轿车,然后开到了Batiste家里。

根据以往他们从不会用自己车作案的经验,警方肯定这辆车就是接下来他们用来抢劫逃跑的车辆。

几小时后,Batiste通过电话,联系了又一个惯犯Phillips,让来当自己的帮手。

后者在电话里,面对Batiste用暗号提出来的建议,表示很犹豫,很挣扎。

但是Batiste用各种话安抚了他。

两人的对话包含很多无意义的词汇,让警方听不太懂。

但是从语境和语气来判断,Phillips应该是被说服了。

挂了电话后,Batiste给Marc打了个电话,表示自己“用钳子和毛巾解决了问题。”

然后打开他的车库门,开着那辆租来的黑车,来到了踩好点的银行旁停车场。

在那里待了几个小时的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警方盯上了。

就在警方以为他们要行动了的时候,Batiste做了一个很奇怪的举动:他把车开回了租车行,还了回去。

不明所以的FBI第二天把这辆黑车也租了过来检查了一番。

这次,车后座门上并没有什么“枪洞”。

但是,他们发现了这个车下面有一个GPS追踪器,应该就是Batiste头一天安装在上面的!

而且,警方也明白了,他说的用钳子和毛巾解决的问题:Batiste们从车上的电子钥匙盒子中取了一个零件出来,用了一个假的代替。

加上他们安装的GPS定位器,这辆车之后只要被任何人从租车行租出来,开到哪里,

他们都可以轻易地把车偷走,而不被发现和怀疑。

发现了这一切的FBI决定比罪犯们先走一步:

他们在车上安装了摄像头的同时,还加了一个可以远程关闭车子发动机的“切断开关”。

这样就能在他们偷车抢劫时,有足够的主动权。

第二天早上,FBI把这辆黑车开到了一个酒店的个停车场,故意钓着Batiste让他们来偷。

7小时后,果然有一个穿着连帽衫的男人来到了这个停车场,他就是Batiste!

他把车偷走后,开到了和那个有“枪洞”的丰田车附近,两辆车停在一起。

两天后,Batiste又把这个黑车开到了一家汽车商店,给车窗上了色。

之后,他给同伙们发了信息:行动将在本周三12月7日进行!

行动头一天,Batiste一早给女友Okoh打电话,

告诉她自己很爱她,并且说:没有什么比你和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更重要的了。

行动当天,他又给他的老朋友兼邻居Albert打电话,

告诉Albert自己很敬爱他,并且很快会去探望他。

10点,他开着黑车,同伙们开着丰田,一起出发了。

按照Batiste的计划,黑车这次不需要什么“枪洞”,

作为枪手的他,他不需要在后座射击,而是可以从驾驶员的位置上用枪探出窗去,射击工作人员后迅速离开。

11点时,一辆运钞车,按着原计划,进入了停车场。

罪犯全部在银行附近就位,警察们暗中的抓捕准备也都好了。

监控摄像显示,Batiste做了几次深呼吸,准备行动。

就在此时,警察局的一辆装甲警车突然从附近大楼里出现,并直直地开向了丰田车。

丰田车里的两名男子里面打开车门逃走了,其中一个还顺手把手枪扔到了垃圾桶里。

而其他埋伏着的特警们,也从Batiste两侧冲了出来,并且引爆了一枚闪光弹。

Batiste试图开车逃跑,但是警察启动了“切断开关”:车被强制熄火了!

Batiste已经被包围了,根本不可能逃跑!

他喃喃自语地说了一句WTF,然后打开了车门。

就在警察们以为他要投降时,他举起了手中的步枪,对着警察开始射击。

负隅顽抗,妄图以只身之力对抗外面的所有的特警....

然而,他刚刚打出一枪,周边所有警察马上还击。

警察射中了Batiste的胸部和腿部,

他瘫倒在地,挣扎了两下,当场死亡....

其他人均被抓捕,除了一开始就被盯上了的Marc、Nelson和Phillips外,

还有一个叫做DUncan的29岁惯犯,一个40岁的失业工人Scott。

据说,这个Scott是Batiste的发小,早就认识Batiste了。

但是Okoh和之前帮他们租车的女人并没有被捕,她们最终被警察判定为与案件无关,对犯罪毫不知情。

目前,Batiste的5名同伙还没有正式被审判,而且5个人都明确表示不认罪。

Batiste已死,举证过程将非常艰难。

案件到此也算告一段落。

但还是有一些疑惑萦绕在警察们脑海里:

为什么他们要一开始就采用这种野蛮残酷、又风险极大的犯罪方法?

Batiste并不是很缺钱啊。

而且,面对警察,Batiste似乎根本不在乎生命一样,

明明有投降保命的机会,还是选择对抗。

别说警察,Batiste的家人、好友们,也都不理解他的决绝。

只有常年和他聊天的Albert说,

也许,这么多年,Batiste一直是心存怨恨和不平的:

他想要改过自新,给自己的妻子、女儿们创造美好的生活,

所以他想通过商业贷款开展自己的事业,重新创业。

但是,尽管他已经表现得那样地自律和上进了,

可因为自己的黑人身份,依然没有银行愿意贷款给他;

这么多年,在犯了一些小错后,警察们对待他的态度就和对待一条狗一样,

仅仅因为他曾经是个犯过错的黑人,就异常恶劣。

或许,他对警察、对银行人员的冷酷无情,

就是他为了发泄多年以来的委屈,一种复仇的方法....

然而,聪明如他,几乎四次都可以轻松从警方眼皮下逃走。

每次作案,都会在上一次的基础上,有所改进和改变。

不是那个“神秘人”出卖了他的话,也不会最终被抓到。

可是机关算尽,不仅毁了受害者们生活,也误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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