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

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管辖区域内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3.职责

3.1工程负责人:负责供配电系统管理的指导和监督,重大事件的汇报与处理。

3.2工程负责人:负责供配电系统运维管理及紧急情况处理。

3.3工程技工:负责供配电系统的实际运行管理与操作。

3.4工程负责人时,供配电系统管理职责由上一级人员负责履行。

4.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项目工程技工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熟知供配电安全运行规范并严格遵守。

4.1.2项目工程技工应熟悉相关变配电设备设施性能特点、技术参数等。

4.2巡视检查

4.2.1项目工程技工对变配电室内的高低压配电柜、电容柜、变压器等重要供电设备设施须每日至少巡查一次,填写《变电所低压运行记录表》及《配电设备房巡检记录表》。对楼宇单元配电间运行环境和运行状态每月(间隔≤30天)至少巡查一次,巡查情况记录于《配电设备房巡检记录》中。对发电设备每半月(间隔≤15天)至少巡查一次(待发电运行期间)或每小时巡查一次(发电运行期间),巡查情况记录于《发电机房设备设施巡查记录表》中。

4.2.2项目工程技工须将变压器的运行情况记录于《变电所低压运行记录表》中;发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记录于《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记录表》中。

4.2.3运行记录的填写需清晰、完整、规范。

4.2.4在巡查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在运行记录中注明,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4.2.5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工程技工应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问题须及时如实地汇报给项目工程负责人,并做好记录。整改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的相关规定。

4.3巡视管理内容

4.3.1设备机房环境

4.3.1.1室内温度湿度应符合标准,温度在5~40℃、湿度小于80%为正常;

4.3.1.2配电房卫生应干净整洁、无积水、无积尘、无渗漏水现象。

4.3.2设备运行情况

4.3.2.1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4.3.2.2设备状态标志、设备卡正确、完好,无缺失;

4.3.2.3各种仪表、指示灯正常,无破损;

4.3.2.4各种接头无过热或烧伤痕迹;

4.3.2.5单相、三相电压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无超载运行;

4.3.2.6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无异常;

4.3.2.7接地线无锈蚀或松动;

4.3.2.8油浸式变压器运行温度应在85℃以内;干式变压器B级绝缘等级的运行温度应在℃以内,F级绝缘等级的运行温度应在℃以内。

4.3.3低压母线设置联络柜的变压器的运行

4.3.3.1低压侧母线设置联络柜的两台变压器,当其中一台变压器能满足两台变压器的负荷用电需求时,应停掉其中一台变压器,通过联络开关把该变压器的负荷转移到另一台变压器上;

4.3.3.2在单台变压器运行期间,应定期监测该变压器的最高负荷情况,当单台变压器负载率超过80%时,应退出单台运行方式;

4.3.3.3运行变压器和备用变压器,半年轮换使用,避免变压器受潮。

4.3.4设备房附属配套

4.3.4.1挡鼠板等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3.4.2防火门、门锁、机房标识牌、警示牌正常,无缺失;

4.3.4.3消防、通风、照明等设施正常;

4.3.4.4安全工具齐全,存放于规定位置,检测标签在有效期内;

4.3.4.5上墙制度、系统图齐全,完好。

4.4异常情况处置

4.4.1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时按《供配电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中“变配电室火险”处置程序处置。

4.4.2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4.4.2.1按停、送电操作要领,停止送电;

4.4.2.2堵住或关闭进水源;

4.4.2.3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工程技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4.4.2.4进水源堵住或关闭后,应立即排水;

4.4.2.5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净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可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4.3触电处置

4.4.3.1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工程技工应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

4.4.3.2立即拉掉开关,切断电源;

4.4.3.3如电源开关距离太远,用绝缘良好的钳子或用木柄的斧子断开电源线;

4.4.3.4用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流经人体的电流;

4.4.3.5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桥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及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4.3.6救人不可直接用手或其它金属及潮湿的构件作为救护工具,而必须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救护人要用一只手操作,以防自己触电;

4.4.3.7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采取对症救护;

4.4.3.8触电者伤势不重,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院;

4.4.3.9触电者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地平卧,周围不要围人,使空气流通,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同时,要速请医院;

4.4.3.10触电者呼吸困难、稀少,或发生痉挛,并速请医务员处理并医院,路途应注意心跳或呼吸如突然停止立刻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

4.4.3.11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及心脏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并速请医务员处理并医院。医院途中,不能终止急救。

4.4.4停电处理

4.4.4.1因设备故障或供电局原因出现的突然停电,在停电5分钟内由当值项目工程技工按《柴油发电机设备操作作业指导书》相关指引启动备用发电机,进行市电转发电提供备用电源(主要供电梯、消防和梯间照明灯)。同时对发电机进行监护并每小时记录一次;

4.4.4.2发电机启动后五分钟之内当值技工完成倒闸操作;

4.4.4.3停电后如发生电梯困人则立即启动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4.4.4.4现场停电后当值人员立即向项目工程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汇报;

4.4.4.5在停电三分钟内,项目工程负责人与供电局电话联系,查清停电原因及时间;

4.4.4.6在停电五分钟内,项目工程负责人通知项目客服、秩序,由项目客服管家向业主作停电解释;

4.4.4.7在停电十分钟内,项目工程负责人将停电情况向分公司工程部负责人汇报,十五分钟内,将具体停电时间、原因及处理结果上报公司领导。

4.5资料归档要求

项目工程负责人应在次月3日前将上一月的记录、检测报告汇总、整理存档,保存期为三年。

5.支持性文件

《柴油发电机设备操作作业指导书》

6.相关质量记录表格

《发电机房设备设施巡查记录表》

《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记录表》

《变电所低压运行记录表》

《配电设备房巡检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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