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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基本情况

德庆县#######设项目工程位于肇庆###########城东部G国道北侧(泰禾实业有#####西侧);建设单位:德#########理局,由广东#########院设计、由广州穗科建设###########公司监理。

1.2建筑设计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67㎡,建筑面积㎡。新建住院综合大楼、门诊急诊楼、后勤保障楼、垃圾房以及污水处理站。包括相关配套道路、广场、球场、停车场、绿化及室内外给排水、电气、防雷、消防等工程。

1.3施工范围

1、土建工程,包括:零星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屋面工程等;

2、机电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

3、人防工程;

4、施工用临时用水、用电工程的报装、施工及维护;

5、施工总承包管理及总协调;即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主要包括:电梯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弱电工程、永久性用水、电信工程、煤气主管道的接驳工程等)。

2编制依据及执行标准

2.1编制依据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项目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以安全作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主题。

由于建筑施工安全控制的难点多,劳保责任重,施工项目安全控制处在企业安全控制的大环境中,施工现场是企业安全控制的重点。因此,建立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作为本工程施工安全过程中实施安全工作的标准和指导性规则。

2.2执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5、《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资料汇编》广州市质监站年版;

6、《建筑施工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京)新登号;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J—;

10、设计图纸及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

11、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标准等;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架构

3.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3.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业小组

成员由项目部各专业部门的技术骨干、义务消防人员、急救人员和各班组专业的技术工人等组成。

组成人员名单: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3.4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见附图一。

4安全管理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保证项目的施工安全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目标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月度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确保“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确保安全生产样板工地,力争肇庆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

安全管理目标

施工单位:广######限公司

工程名称:德##########项目

5安全生产责任制

5.1项目经理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项目经理:

5.1.1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执行有门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实现本项目为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8‰指标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争创肇庆市优良样板工地(工程)。

5.1.2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2、执行各项承包合同中项目经理负责旅行的各项条款;在各种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的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率及文明施工达标目标的要求;

3、做好开工前的安全生产准备,并做好全面的施工记录备案;

4、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率;

5.1.3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要求,在执行中如需要变更需经原编制审批部门批准。

5.1.4每天按照现场规范和工程安全验评标准,在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1.5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主持或参与审批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编制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方案,使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科学化,作为全面指导施工的依据,贯彻实施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1.6项目经理应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支持和配合安技人员的各项工作。领导所属项目组每月开一次工地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定期向公司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落实本项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每月15日)组织安全检查并研究解决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5.1.7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督促施工员、质安员组织实施本工地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5.1.8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5.1.9负责对本工地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协助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5.1.10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及职工管理机构的监督。

5.2项目副经理(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副经理(现场负责人):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协助经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好安全。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定期召开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当生产和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4、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支持和配合治安人员搞好各项安全工作。

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5.3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技术负责人: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并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一切技术问题负技术责任。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将安全措施落实到施工组织设计一的各项环节中去,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从技术,安全生产上负责。

4、组织对职工,各主管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5、及时研究解决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

5.4工长、施工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1、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的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负责,对所管辖工程部份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整改指令书及隐患通知单要组织落实改进;

2、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经济指标,对生产中的违规操作行为进行有效的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

3、对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班组要及时进行制止并给予严肃批评,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认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向班组布置工程施工任务时,同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文底;

4、做好整改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参加分项安全活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检查执行情况。

6、施工过程中要认真检查督促督班组做好自己施工场所的安全工作,施工人员下班后,必须与质安员检查现场,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协助调查工伤事故的发生原因,并主动保护好现场;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5专职安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专职安全员:

1、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地生产是否安全,执行有关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安全生产。并对所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监督责任;

2、负责对本工地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本工地成员学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审查,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多次教育不改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违反劳动纪律、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项目经理汇报。如遇紧急险情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处理;

4、质安人员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和规程施工,使用材料成品和设备不和质量要求,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如得不到支持时可越级上报。

5、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建议;

6、检查、验收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机械设备,并督促、指导工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参加工地规定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签发书面整改通知,并监督工地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7、在单位工程负责人领导下,参加班组自检、互检;注意抽检工程质量,积累资料,掌握安全动态,随时向单位工程负责人提供工程安全情况。

8、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地工伤事故分析研究,建议和协助项目部实现零事故,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9、在单位工程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处理工地安全生产的工作,并经常向单位工程负责人汇报工作。

10、深入基层和现场,经常进行作业现场检查,遇有险情,有权和有责任指令停工,命令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段,并迅速报告领导,妥善处理。如果遇险情而不负责任,则应由安全部门对有夫人员追究责任。

11、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配合做好特殊工种工作的安全培训工作,并经常检查有关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12、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安全责任的落实,有权向项目经理部建议解除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班组的承包合同;

13、协助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请示上报;

1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迅速抢救伤员和财产,组织维护现场,并及时请示上报;

15、建立重大安全事故登记表,记录事故情况和处理情况,每周向上级作一次总结报告;

16、协助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6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1、项目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安全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检查、维修、保养、使用、拆卸。

2、项目材料人员负责采购质优价廉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时提供安全防护所需物质,对所采购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质量负责。

3、项目预算员负责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表,对确保计划落实负责。

4、项目财务人员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辅助帐目,及时提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协作安全管理人员办理安全奖罚手续,对及时提取安全费用、保证专款专用负责。

5.7塔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4、操作人员必须参加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5、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形式线路、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6、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回转、升幅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7、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8、塔机作业前,应检查起吊物下方有无人员停留或通过,禁止用起重机起吊人员,否则,按有关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9、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对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5.8其他各工作岗位责任制

其他各工作岗位责任制详见专项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

6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制度

6.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分解

6.1.1安全责任分解: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必须层层落实,按肇庆市安全监督站的要求,必须将具体的项目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如某某负责消防安全,某某负责三宝四口等。

6.1.2安全管理目标分解:

6.1.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分解表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分解表

6.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详见专项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3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详见专项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1“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1、落实安全“三宝”使用,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一切生产人员必须穿劳保鞋,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足操作;

2、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挂好安全网。凡进出入口段、地面下有人员操作地段,均应挂好安全网及设置有安全挡板的施工安全通道,严禁酒后操作。

3、做好“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施工现场的楼梯口、预留管洞口、通道口均应做好防护;

4、预留洞口的防护应视尺寸大小,用不同的方法进行防护。如边长大于㎜的洞口,可用坚实的盖板封盖,做到钉平钉牢不易拉动,并在板上标识“不准拉动”的警示牌。大于1.5m的洞口,洞边设钢管栏边1米高,四角立杆要固定,水平杆不小于三根,然后在立杆下脚设㎜高挡板,栏杆挂密目安全网密封绑牢。楼梯口搭设1.20m高安全栏杆,安全栏杆用钢管搭设,用密眼阻燃安全网封闭。

5、高空作业、五临边的防护至关重要,因此,临边防护应按计划备齐防护栏杆和安全网,拆一层模板,清理一层,五临边设一道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00m,并用密目网围护绑牢,任何人未经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各种防护设施,项目经理部要对违章作业行为制定严密的纪律措施。

6、对于主楼砼结构无围护墙部位的临边,可按施工进度情况,可在临边砌筑外墙。如果围护墙不能按时砌筑,必须在临边埋设Ф16钢筋出楼面mm高,间距mm的钢筋栏杆,水平栏杆筋设三道并不小于Ф12钢筋,用电焊接牢,然后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7.2木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和措施

7.2.1木模板安装安全要求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部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结牢固。

2、安装模板应按工序进行,当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落。

3、支模时,支撑;拉杆不准连接在脚手架或其他不稳固的物件上。在砼浇灌过程中,要有专人检查,发现变形、松动等现象,要及时加固和修理,防止塌模伤人。

4、在现场安装模板时,所用工具应装入工具袋内,防止高处作业时,工具掉下伤人。

5、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绑扎牢固后升降,不得乱扔。

6、操作人员上下基坑要设扶梯。基槽(坑)上口边缘lm以内不允许堆放模板构件和材料。

7、安装柱、梁模板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板上行走。

8、安装楼面模板遇有预留洞口的地方,应作临时封闭,以防误踏和坠物伤人。

9、装钉楼面模板,在下班时对已铺好而来不及钉牢的模板或散板,应拿起堆放稳妥,以防事故发生。

10、安装二层或以上的外围柱、梁模板,应先搭设脚手架或挂好安全网。

11、在通道地段,安装模板的斜撑及横撑木必须伸出通道时,应先考虑通道通过行人或车辆时所需要的高度。

7.2.2木模板拆除安全要求

1、拆模板,应经施工员按试块强度检查,确认砼已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

2、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在高处的操作人员应配挂好安全带,禁止站在模板的横拉杆上操作,拆下的模板应集中吊运,并多点捆牢,不准向下乱扔。

3、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空中滑落。

4、拆除模板一般采用长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下。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防止整块模板掉下,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下伤人。

5、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

6、砼墙体、平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随即在墙洞上做好安全护栏,或将板的洞盖严。

7.3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7.3.1钢筋运输与堆放安全要求

1、人工搬运钢筋时,步伐要一致。当上下坡、平台或转弯时,要前后呼应,步伐稳慢。注意钢筋头尾摆动,防止碰撞物体或打击人身,特别防止碰挂周围和上下的电线。上肩或卸料时要互相打招呼,注意安全。

2、人工垂直传递钢筋时,送料人应站立在牢固平整的地面或临时构筑物上,接料人应有护身栏杆或防止前倾的牢固物体,必要时挂好安全带。

3、垂直吊运钢筋时,应捆扎牢固,吊点应设在钢筋束的两端。有困难时,才在该束钢筋的重心处设吊点,钢筋要平稳上升,不得超重起吊。

4、起吊钢筋或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待钢筋骨架降落至离楼地面或安装标高1m以内人员方准靠近操作,待就位放稳或支撑好后,方可摘钩。

5、临时堆放钢筋,不得过分集中,应考虑模板或桥道的承载能力。在新浇筑楼板砼凝固尚未达到1.2MPa强度前,严禁堆放钢筋。

6、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必须保留标牌,并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和污染。

7、注意钢筋切勿碰触电源,严禁钢筋靠近高压线路,钢筋与电源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规范。

7.3.2钢筋制作安全要求

1、展开盘圆钢时,要两端卡牢,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防止回弹伤人。

2、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3、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规程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4、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5、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调头弯曲,应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6、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7、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8、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平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7.3.3钢筋焊接安全要求及措施:

1、焊机在工作前必须对电气设备,操作机构和冷却系统等进行检查,并用试电笔检查机体外壳有无漏电。

2、焊机应放在室内和干燥的地方,机身要平稳牢固,周围不准放置易燃物品。

3、操作人员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应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严禁坐在金属椅子上。

4、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使与所焊接钢筋截面相适应,禁止焊接超过机械规定的直径的钢筋,发现焊头漏电,应即更换,禁止使用。

5、对焊机断路的接触点,电极(钢头),要定期检查修理。断路器的接触点一般每隔2-3d天应用砂纸擦净,电极(钢头)应定期用锉锉光。二次电路的全部螺栓接合应定期拧紧,以避免发生过热现象。

6、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支架;刚焊成的钢材,应平直放置,以免泠却过程中变形。堆放地点不得在易燃物品附近,并要选择无人来往的地方或加设护栏。

7、工作棚应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7.3.4钢筋的绑扎与安装安全要求

1、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土壁和支撑是否牢固。

2、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台。柱、墙、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3、高处绑扎和安装钢筋,注意不要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特别是悬臂构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

4、应尽量避免在高处修整、扳弯粗钢筋,在必须操作时,要配挂好安全带,选好位置,人要站稳。

5、在高处、承台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无操作平台应配挂好安全带。

6、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脚手架或安全网,绑扎时要配挂好安全带。

7、安装绑扎钢筋时,钢筋不得碰撞电线,在地下室或夜间施工需使用移动式行灯照明时,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

7.4砼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7.4.1砼输送的安全措施

1、泵机放置应离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水平泵送的管道敷设线路应接近直线,少弯曲,管道及管道支撑必须牢固可靠,且能承受输送过程所产生的水平推力;管道接头处应密封可靠。

2、严禁将垂直管道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架设的前端装接长度不小于lOm的水平管,水平管近泵处应装逆止阀。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下端应装接一段水平管,其长度至少为倾斜高低差的5倍,否则应采用弯管等办法,增大阻力。如倾斜度较大,必要时,应在坡道上端装置排气活阀,以利排气。

3、砂石粒径、水泥标号及配合比应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4、泵机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应正常无泄漏。

5、准备好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作业前,必须先用按规定配制的水泥砂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

7、应随时监视泵机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或处理。如出现输送管道堵塞时,应进行逆向运转(反抽)使砼返回料斗,必要时应拆管排除堵塞。

8、泵送工作应连续作业,必须暂停时应每隔5-lOmin泵送一次。若停止较长时间后泵送,应先逆向运转一至二个行程,然后顺向泵送。泵送时料斗应保持一定量的砼,不得吸空。

9、泵送系统受压力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液压系统的安全阀不得任意调整,蓄能器只能充人氮气。

10、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砼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清洗。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管道出口端前方10m内不得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粒。

11、作业后,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旋塞等均应复回零位。液压系统卸荷。

7.4.3砼浇筑与振捣的安全措施

1、浇筑深基础砼前和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基坑边坡土质有无崩裂倾塌的危险。如发现危险现象,应及时排除。同时,工具、材料不应堆置在基坑边沿。

2、浇筑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应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3、浇筑无楼板的框架梁、柱砼时,应先架设脚手架、挂设安全网,禁止站在梁或柱的模板或临时支撑上操作。

4、夜间浇筑砼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6、使用振捣器时,应按砼振捣器使用安全要求执行。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损和漏电。开关箱内应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4.4砼施工安全要求

1、作业前,检查电源线路应无破损漏电,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活可靠,机具各部连接应紧固,旋转方向正确。

2、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的砼楼板、脚手架上进行试振。如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3、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捣棒应自然垂直地插入砼,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4、振捣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砼粘结在电动机外壳上妨碍散热。发现温度过高时,应停歇降温后方可使用。

5、作业转移时,电源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6、电源线路要悬空移动,应注意避免电源线与地面和钢筋相摩擦及车辆的辗压。经常检查电源线的完好情况,发现破损应立即进行处理。

7、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不得用脚踢电动机。

8、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乎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

9、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必须相同。

10、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11、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并有防雨措施。

7.4.5砼养护的安全要求

1、已浇完的砼,应加以覆盖和浇水,使砼在规定的养护期内,始终能保持足够的湿润状态。

2、覆盖养护砼时,楼板如有孔洞,应钉板封盖或设置防护栏杆或安全网。

3、拉移胶水管浇水养护砼时,不得倒退走路,注意梯口、洞口和建筑物的边沿处,以防误踏失足坠落。

7.5砌体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砖和小型砌块等,砌筑前均应在地面上用水淋湿(或浸水)至湿透,不应将砌块运到操作地点时才进行,以免造成场地湿滑。

2、雨季施工不得使用过湿的砌块,以避免砂浆流淌,影响砌体质量,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复核砌体垂直度。

3、雨季施工要做好防雨措施,严防雨水冲走砂浆,造成砌体倒塌。

4、车子运输砖、石、砂浆等材料时应注意稳定,不得猛跑,前后车距离应不少于2m;坡度行车,两车距离应不小于10m。禁止并行或超车。所载材料不允许超出车厢之上。

5、砌砖使用的工具、材料应放在稳妥的地方,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等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6、严禁有抛掷方法传递砖、石等材料、如用人工传递时,应稳递稳接,上下操作人员站立位置应错开。

7、操作地点临时堆放用料时,要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不得放在湿滑积水或泥土松软崩裂的地方。放在楼面板或桥道时,不得超过其设计荷载能力,并应分散堆置,不得过分集中。基坑边1m内不准堆料。

8、基础砌砖时,应经常注意到检查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和塌陷现象。当深基坑装设档板支顶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落,不应攀爬支顶和踩踏砌体上落;运料下基坑不得碰撞支顶。

7.6塔吊安全技术措施

7.6.1塔吊安全技术措施

1、塔基安装必须在白天进行,严格按照安装说明书进行。

2、在安装作业前,必须由专业工种施工作业,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做到人人心中有数。

3、由参加安装作业人员上岗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安全带,并穿软底防滑鞋进行作业。

4、施工现场要求有专人指挥,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安全。

5、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规程,一切作业工具要用软绳索套牢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在施工时滑脱发生意外事故。

6、严禁自上而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避免砸伤事故的发生。

7、认真检查吊装用的钢丝绳套,卡环是否可靠,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8、认真检查各种连接螺栓销轴,发现损坏或疲劳裂纹的及时更新。

9、液压顶升系统各部分的有关接头紧固严密,螺丝扣固紧固牢。

10、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性能良好性,电机接线是否正确,各行程开关动作要灵敏可靠。

11、塔身和所有电箱有完好的接地、接零设施,并由专人监护。

12、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应设安全标志,作业区内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力求做到不出现安全事故。

7.6.2附着式、塔式起重机的使用需注意以下几点:

1、四级风以上应停止爬升,如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到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丝禁固。

2、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脚和销子的到位,塔吊的升节必需有专职安全监护。

3、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垂直偏差需校正在千分之一内。

4、每次附着升节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才能投入施工。

7.7中小型施工机具安全技术措施

7.7.1潜水泵使用安全要求

1、泵应放在坚固的篮筐里放入水中,或将泵的四周设立坚固的防护围网,泵应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m,不得在含泥沙的污水中使用。

2、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3、泵应装设接零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应符合有关施工机械使用规范的规定。工作时周围30m以内水面不得有人畜进入。

4、启动前应检查:水管应结扎牢固;放气、放水、注油等螺塞均应旋紧;叶轮和进水管应无杂物;电缆绝缘良好。

5、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检查旋转方向应正确。在水外运转时间,不得超过5min。

6、经常注意水位变化,叶轮中心至水面距离应在0.5~3m间,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电缆不可与井壁、池壁相擦。

7、新泵或新换密封圈,在使用50h后,应旋开放水封口塞,检查水、油的泄漏量,如超过5mL,应进行kPa(2kgf/cm2)的气压试验。查出原因,予以排除。以后每月检查一次,若泄漏量不超过25mL,则可继续使用。检查后应换上规定的润滑油。

8、经过修理的油浸式潜水泵,应先经kPa(2kgf/cm2)的气压试验,检查各部无泄漏现象,然后将润滑油加入上、下壳体内。

7.7.2圆锯机使用安全要求

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应有裂纹,螺丝应上紧。

2、锯片上方必须装置安全罩、挡板和冷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3、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应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4、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不得跨越锯片。

5、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力硬拉。

6、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

7、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8、圆锯启动后,应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9、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10、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7.8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和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执行外,并应遵守下列要求:

1、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施工现场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安装、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要定期检查,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按要求作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潮湿或条件较差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4、各种电气设备应装专用开关和插销,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严禁将导电触头误接作接地触头使用。

5、架空供电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承的专用电杆,或沿墙架设。电杆的板线(拉线)必须装设拉力绝缘子。严禁供电线路设在树上、脚手架上。

6、施工现场架空线路应装设在起重臂回转半径以外,如达不到此要求时,必须搭设防护架子,或采用其他措施。

7、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霉烂电线。一切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线(电缆)全长不得有驳口,外绝缘层应无机械损伤。

8、开关箱必须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禁止存放什物,门应加锁及应用防雨、防潮措施。

9、拉闸停电进行电气检修作业时,必须在配电箱门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看守。

7.9防暴风雨施工的措施

7.9.1雨前的施工准备

1、在施工顺序安排上,应注意晴雨结合。晴天多进行室外作业,为雨天施工创造工作面,不宜在雨天施工的项目,应安排在雨季之前或之后进行。

2、做好施工现场排水防洪准备工作,加强排水设施的管理,经常疏通排水沟,防止堵塞。

3、做好施工道路的维护,保证运输畅通。斜道和脚手架平桥板,均应有防滑措施。

4、加强施工物资的储存和保管,防止物品淋雨浸水而变质,在库房四周应设排水沟且要保持疏通。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施工的教育工作。雨季施工时,对各种机具、脚手架、各种电器设备等制订防倒塌、防雷击的技术组织措施,特别在台风暴雨之前,应加强检查,并有应急准备措施。同时,要做好雨季施工的安全交底工作。

6、暴风雨前后,要检查临时设施、脚手架、井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等,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和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7、凡在雷区施工和高层建筑的脚手架、井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均应有防雨、防潮设施。

7.9.2雨季施工的措施

7.9.2.1砼工程

1、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尽量避免在雨天进行砼浇筑。

2、浇筑砼过程中,注意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尽量保证砼连续捣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施工现场应准备一定数量的编织布,作为覆盖现场机具的使用。

3、在小雨天浇筑砼应先准备好塑料簿膜,“随浇随盖”,即随着砼的浇筑,在已浇筑好的部位上空盖上塑料薄膜,防止雨水冲涮。当雨下大时,应在规范规定可留施工缝的位置留设临时施工缝,停止砼的浇筑。

7.9.2.2临时设施和设备的防护

1、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在雨期前应整修加固完毕,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

2、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配电箱、掣箱、电焊机等)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3、雨季前应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埋设是否牢靠等,保证雨季中正常供料。

4、怕雨、怕潮、怕裂(预制件)、怕倒(大模板)的原材料、构件和设备等,应放入室内或设立坚实的基础堆放在较高处,或用蓬布封盖严密。

7.9.2.3运输道路

雨期中应指定专人负责维修路面,对路面不平或积水处应抓紧抢修或晴天时修好,以便消除隐患。

1、根据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以便确保工地和一切临时设施的安全。

2、雨季中应设专人负责,随时随地及时疏浚,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7.9.2.4气象方面

1、向气象部门搜集本地历年来的气象资料,根据气象资料合理安排施工生产,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影响工程质量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

2、派专人收听天气预报,尽量避免在雨天浇筑砼。

7.10台风、暴雨期间施工措施

7.10.1密切注视每日的天气预报,在台风来临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1、对室外设备基础进行检查、加固。

2、检查外脚手架及卸料平台架,特别是附墙点必须认真检查加固;对卸料平台应用保险钢丝绳与建筑物拉牢。

3、对外脚手架的悬挑支承结构要认真检查加固,特别是斜拉钢丝绳。

4、加强施工电缆、电线的检查加固,使电缆、电线固于建筑物或其它固定物上。对台风暴雨期间不使用的电器设备,将其电源全部切断。

5、对现场排水沟进行疏通,保证其畅通。

6、在此期间停止室外作业,尽量调整安排在室内施工。

7、风雨过后,应重新对外脚手架、卸料平台等施工设施认真检查、整改、加固,并经专职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上人进行施工。由专职机电人员对电缆、电线、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合格,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

7.10.2防台风袭击的应急措施

1、由应急小组负责人指定专人跟踪台风预报信息。

2、当台风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应及时向应急小组负责人报告迅速通知现场做好防风应急响应,现场的塔吊、室外电梯、井架等应停止运行作业。

3、当收到风力达到8级以上或正面袭击的信息时,现场应急小组应组织应急抢救队员及全体职工采取应急措施对办公用房、职工宿舍、仓库等进行用吊砂袋的绳索加固屋盖,现场有可能遭到台风袭击破坏的材料、机械设搬运到安全地方放置,并关闭施工电源减少财物损失,确保生命安全。

4、强台风正面袭击时,现场应急小组应坚守岗位指挥抢救工作,当住宿地方发现险情时,要动员职工离开并撤离到安全地方安置。

5、台风袭击中如发现有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打急救电话呼救,同时将伤亡情况向分公司应急小组长报告。

6、台风袭击过程或过后将会有大到暴雨降雨情况伴随发和,其应急措施实施。

7、台风过后应组织人力抢救现场的材料,修复电源、加固办公、职工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检查加固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为复工做好准备工作。

7.11防高温天气的施工措施

7.11.1预防高温天气的措施

1、由应急小组负责人指定专人跟踪台风预报信息。

2、由安全员牵头、厨房实施购买防暑降温食品和药品,并定期发放到各班组及施工人员。

3、当天气气温达到36°C度以上时,应及时向应急小组负责人报告,停止施工作业,迅速通知现场做好防高温天气应急响应。

4、高温天气台风袭击中如发现有人员中暑应及时组织抢救,并打急救电话呼救,同时将中暑情况向公司应急小组长报告。

7.10.2中暑事故应急措施

1、员工发生中暑时,要立即将中暑员工撤离高温环境,在阴凉处安静休息,并服含盐冷饮。

2、在头部、腿部、腹股沟处放置冰袋,同时以冷水、风油精擦全身。

3、医院抢救,并报公司有关部门。

7.12预防高空坠落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2、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项目部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4、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以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5、人货梯、物料提升机应按有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负责安装和拆卸;使用前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物料提升机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物料提升机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

6、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上严禁超载。

7、脚手架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8、模板工程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9、对电梯井门应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其高度应在1.5m至1.8m范围内。电梯井内不超过10m应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10、进行屋面卷材防水层施工时,屋面周围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屋面上的孔洞应加盖封严,短边尺寸大于1.5m时,孔洞周边也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作业时,应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

7.13预防坍塌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边坡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

1、基坑(槽)、边坡、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2、土方开挖前,应确认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土方开挖时,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

3、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4、基坑、边坡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m。

5、基坑作业时,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6、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

7、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基坑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壁的稳定情况。

8、模板作业时,对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9、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10、楼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具或其他物料时,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数量、重量,防止超载。堆放数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并对楼面、屋面进行加固。

11、应按地质资料和设计规范,确定临时建筑的基础型式和平面布局,并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与建筑材料等的间距应符合技术标准。

12、临时建筑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应采取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围墙墙体上方或紧靠施工围墙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施工围墙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货物等的警示。

13、雨期施工,应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深基坑特别是稳定性差的土质边坡、顺向坡,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8安全标志、消防设施布置图

按现场实际施工进行进行调整布置。

9安全技术交底

1、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预防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

2、交底内容除包括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有:施工场所、环境(如高压线、地下管线)、用电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的安全生产事项;

3、多工种交叉作业应向各工种进行“安全防护措施”交底;

4、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双方应实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

10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0.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0.1.1公司对工地的检查制度:

l、每年春节进场后五天内对所有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2、每季度对所有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3、每年安全周活动前对所有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4、每年十二月底前对全年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评比总结。

10.1.2项目部对工地的检查制度:

l、进场后先要对所管的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无隐患后能开工。

2、每半个月要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3、每年六月安全周活动前要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每年年底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比。

10.1.3工地自身的检查制度:

l、工地进场后要组织全面安全检查,在做好安全工作后才能开工。

2、工地每天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3、工地每周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0.1.4经常性安全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包括: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时检查安全。

10.1.5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1、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2、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3、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10.2安全检查与整改制度

1、各生产班组要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检查本班的工作范围,脚手架、施工机具、用电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有隐患要及时整改,本班组排除不了的隐患(非本工种工作)应立即通知工长派人处理,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2、工地专职质安员每天必须在工地检查质量、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人班组提出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3、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所有单位工程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公司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工地组织安全检查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工地质安员等有关人员参加,工程处组织由主管安全主任主持;公司大检查由主管安全经理主持。

5、公司质安保卫部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复查。

6、每次安全检查,所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填发整改通知。各工地必须按整改通知的要求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填整改单交公司质安保卫部存档。

7、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填写重大事故隐患立案整改表。公司质安保卫部要派人检查整改情况,检查合格方能决定是否消案。

8、检查标准是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以及公司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11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11.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1、工地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轮值制度。

2、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贯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各施工现场执行安全防护标准。

3、安全“三宝”: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以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坑边危险的地方工作必须系安全带,外脚手架要挂安全网(立网、水平网)。

4、严禁赤脚或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进入现场作业。

5、现浇混凝土洞口若0.2~0.5m之间应下钢筋(丝)网,或盖固定的盖板,在0.5~1.5m之间的洞口下钢筋(丝)网,超过1.5m大洞口四周设护栏,洞口下张桂安全网或封闭,严禁从洞口抛掷任何物体。

6、楼梯防护应阻楼层安装防护栏,同时,每层阳台都要设防护栏杆,每层框架结构都设两道钢筋或竹护身栏,并挂安全示意牌,未经工长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任意移动。

7、各个通过口要搭人行顶挡板,宽度要大于通道口,钢井架缆风绳按规定设置,不准用钢筋代替缆风绳、三防装置(防冲顶、防脱绳、安全支承及安全门)要完善。

8、凡对安全生产产生影响的地方或危险地段,须按规定要悬挂各种类型的标志,各层井架笼悬挂安全须知标志牌。

9、电掣箱应使用标准的铁电掣箱,按规定高度设置,做到整齐划一、完善,每箱内必须安装不同规格的漏电防护装置。

10、手持电动工具如震动器、打夯机、手电锯、手电刨、磨石米机等手持电动工具的移动电掣箱要安装灵敏,有效的漏电保护器。

11、电焊机的机体上应有防雨盖,前后防护罩齐全,机下有木垫块。锯木机锯尾刀要完整,有防护挡板和传动皮带罩。

12、现场用电应执行三相五线制的各种机械应有接地、电阻≤4Ω、装置应符合规定,并有测试电阻记录,用电布置图。

13、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进出料口,要每层设活动的安全门和警示牌。

14、排栅的设置离建筑物宽度不得超过mm(特殊要求除外)。

15、各种种机位及现场办公室,应张挂各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悬挂到显眼处。

11.2安全教育与培训

11.2.1安全教育

“安全第一,人人有责”为确保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新吸收或调整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2、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结合实际情况,每日开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全教育主要内容:

1)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

2)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5)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6)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1.2.2安全培训

1、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工人均应经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后,才能上岗操作。

2、工地现场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包括:举办多层次的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进行图片和典型事故照片展览,组织施工人员观看安全教育片等。

11.3班前安全活动

11.3.1班前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的途径。班组必须做好此项活动。

1、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工地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2、每个班组每天上班前15分钟(也可由工地按实际情况另定),由班长认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并结合当天任务,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3、班前检查工人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和作业部位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包括“三保”及“工作鞋”等正确使用,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长处理。

4、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特殊部位的施工,应组织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资料的学习。

5、注意工人的精神状态,如身体欠佳应予请假休息,医院检查。

6、对班前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设备等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才能使用。

7、对操作前喝酒的工人,禁止其上班,同时对其进行警告批评,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出队。

8、在施工作业前,必须事先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把每项工序的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作业中还应注意自检,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对生产中各工序改变时,针对新工序的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

10、班组长每月5日前要将上个月安全活动记录交给安全员,安全员检查登记并提出改进意见之后交资料员保管。

11、凡不参加班前安全活动的人员不下达当日施工任务,不记工时。

12、各班组建立健全班前活动记录制度。

11.3.2班前安全活动实施:按《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和《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日记录》实施执行。

11.4安全教育计划:

1、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入场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主要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

2、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规程和岗位的安全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教育。

4、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5、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要轮训JGJ59-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劳动卫生知识,(包括参加部、省、市、公司、项目培训)。

11.5安全教育宣传

利用黑板报、安全图画、安全纪律牌、安全标语、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举办安全保护讲座、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程项目订阅安全杂志并选取有关内容组织职工学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11.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1、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布置。

2、机械设备场地、基础由施工单位负责,做到地平、道通、水通、电通,固定机械设备要有机棚,能起到防物体坠落、防晒、防雨的安全作用。

3、设备安装正确、平稳、牢固。安装后中小型机械设备经施工单位机管员与质安员、大型设备经机施工程处、动力设备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方能使用。

4、机械设备均应挂上安全操作规程和例行保养规程。

5、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大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单位领导及公司主管部门。

7、操作人员开机前应检查油、水、电、钢丝绳及各安全装置,确认其处于完好状态方能开机。收工前必须清理设备和场地,做到设备内部清洁、场地清洁。

8、操作人员与现场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按例行保养规程要求,做好设备保养、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作用,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随机工具整洁齐全。

9、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台班记录,机械运转情况记录,机械交接班记录等。

10、开展文明施工和依照动力设备部制定《公司红旗设备竞赛活动办法》开展各项竞赛活动。

11、每个施工点应指定一名机械工为该点负责人,其责任是安排机械工岗位和检查机械完好情况以及排除机械故障,各机械工必须听从指挥。

12、为确保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提高机械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机械寿命,动力设备部应经常深入工地监督指导机械工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11.7门卫出入制度

1、凡是生产(工作)、生活等场地范围,必须因地制宜进行围闭(围栏),确定出入门口,配足值班力量。

2、同一范围内公司内部几个单位(部门)共同使用和多个门口出入的,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派人值班,一个门口几个单位共同使用的,共同协商明确一方负责管理。值班人员,经费合理分担。

3、来访人员凭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在指定地点会客,离开时办理注销手续。

4、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生活区等范围;经允许进入的车辆不得堵塞通道,装有物资的车辆进入内部范围停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运送料具和其他物件出门,凭项目部签发的“放行条”,或凭物资调拨单,经值班员查核后方能运出。个人携带小件物品出入门口,应主动给值班员查看,如没有有效的放行条和调拨单或数量、名称不相符情况,值班员有权不给予放行。

6、、节假日及夜间,原则上不准提运物资,如需要在这段时间提物资,发货人必须在场,并事先通知值班员。

7、值班员应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礼貌待人,职工和有关人员应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尊重和支持值班员的工作,自觉接受检查。

11.8工人生产安全职责及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八项权利

11.8.1工人生产安全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搞好安全生产。

2、牢记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安全第一”之思想,认真学习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的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火、吸烟。

3、爱护和正确使用工具、机具、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做好班前班后的工具、设备检查工作,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维护保养。

4、随时检查自己工作岗位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作业时不准打闹。

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班组长、工长报告和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如实反映情况。如有违章指挥和遇有险情,工人有权拒绝作业,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上报有关部门。

6、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1.8.2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八项权利

1、上班前班组长、施工员不讲安全技术交底的,有权不接受任务。

2、班组长、施工员不进行班前安全检查的有权不上班。

3、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隐患不立即整改的有权不上岗。

4、临时改换工种,组长、施工员应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熟悉该工种的操作规程,否则有权不服从分配。

5、班长、施工员不按规程办事,违章指挥有权不服从。

6、发现有违章作业有权向上级汇报。

7、有权抵制违章指挥,班长、施工员打击报复的有权上报。

8、班长、施工员不落实安全措施,忽视安全生产有权提出批评和向上级报告。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规定。

1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绘制临电施工图,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由持证的专业电工架设和管理,并要符合国家安全用电技术规范规定要求。

4、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等导体扎在一起,严禁电源线拖地:乱拉乱接。

5、推行“三相五线”制,做好接地接零保护,在“三相五线”制电路中,各种机电设备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严禁用接地线作载流零线,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多机一闸,并选用适宜的保险丝,不得用铜线作保险丝使用。

7、检修设备或装接电线电气时,应拉闸停电,不准带电作业,实行挂牌告示”有人操作,禁止合闸”制度,配电房应有专人监管,不得随便离开岗位。

8、任何情况下。严禁任何人用手、脚摸试有无电流或漏电,一切线路架设必须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足时应采取停电办法或用隔离防护措施。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定期检查。工地要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应复测接地电阻)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整改和处理。

12.2施工现场外电防护的管理规定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设作业棚和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安全操作距离

1以下KV4m

1~10KV6m

35~KV8m

一KV10m

~KV15m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下小于:外电线路电压最小垂直距离

1以下KV以上6m

1~10KV7m

35KV以上7m

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5、对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工负责监护。

6、在防护设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12.3施工现场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的管理规定

12.3.1配电室: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气、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

2、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

3、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4、母线均应涂刷有色油漆:A黄B绿C红D黑

5、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6、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7、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2.3.2自备电源(发电机组)。

1、发电机组及其控制室,配电、修理室等,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可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

2、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储油桶。

3、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4、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须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5、发电机应设短路保护和超负荷保护。

6、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再向负荷供电。

12.4施工现场架空线路的管理规定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2、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3、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规定要求,(详按安全技术规范第6.1.3条)。

4、架车线的接头数和相序排列应符合规定。(6.1.4条、6.1.5条)。

5、架空线的档距(电杆间距)不得大子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

6、架空线路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和环向裂纹及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mm。

7、电杆埋设深度为杆长的1/10加0.6m,但在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没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8、架空线线横担的选择,绝缘子的选择,拉线的设置,熔断器的选择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12.5施工现场电缆线路的管理规定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2、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电缆截面应根据允许截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定。

3、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的原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4、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5、橡皮电缆架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6、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到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12.6施工现场室内配线的管理规定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2、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3、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4、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m2

5、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2.7施工现场配电箱及开关箱的管理规定

12.7.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开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2、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电箱配电;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要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5、配电箱、开关箱应用铁板(厚度大于1.5mm)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6、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电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利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9、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0、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2.7.2电器装置的选择:

1、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隔离开关,总熔断骼分路熔断气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用鬼设备。

4、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要求;

5、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6、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必须设在箱底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2.7.3使用与维护:

1、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电路标记。

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周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操作顺序进行。

12.8施工现场照明的管理规定

12.8.1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朋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碘钨灯。

12.8.2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有高湿、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朋明电源电压不得大子12V。

12.8.3照明系统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应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12.8.4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2.8.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12.8.6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没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

12.8.7荧光灯管应用管座固定,钠、鉈、銦等金属卤化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灯具表面。

13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3.1防火安全管理标准

1、公司所属各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防火工作要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2、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层级岗位管理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一个防火安全的管理网络。

3、各级防火责任人,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消防法规,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要依靠发动详众,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4、当多家专业施工单位进入工地施工时,由总承包单位牵头,成立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健全工地的义务消防组织,制定在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疏散及指挥职工参加扑救火灾措施,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保卫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等。

5、各单位的防火责任人,要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认真做好人险隐患的整改工作和加强火灾事故发生的安全预防措施,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法制教育。

6、各级防人责任人,都必须认真执行自己的职责,坚持依法从严管理和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公司质安保卫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13.2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建筑工地范围内(包括作业层)凡需要临时动火作业的,必须经工程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审批,同意后才能动火。

凡经批准动火的,动火前要做到“八不“,动火中要做到“四要“,动火后要做到“一清”。

13.2.1“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应由主管施工员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由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项目经理审批,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一天,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贮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危险性比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4)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5)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二级动火作业应由施工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工地安全员审批后,方可动火。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除上列以外,其余场所均为三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班组长在动火前三天提出申请,报项目防火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动火。

13.2.2经准许临时动火的重点部位,动火前应做到“八不”,动火中应做到“四要”,动火后做到“一清”。

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清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易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有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13.2.2动火“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动火中不准离岗。

3、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爆炸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扑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3.2.3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火种和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能离场。

13.3建筑工地防火管理责任

1、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施工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2、现场施工防火责任人,必须执行消防有关法规,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要把消防管理贯彻到整个施工管理工作中去,并组织实施防火工作制度和管理网络,同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监督。

3、现场施工防火责任人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凡初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基本灭火方法等内容的教育后方能上岗操作)。

4、现场施工防火责任人必须根据工程任务和工地环境,相应组织义务消防队伍,并制定紧急状态下的安全指挥方案,维护现场秩序,协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等。

13.4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层级岗位管理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防火安全管理网络。

2、防火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消防法规,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议事日程。要依靠发动群众,本着自救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3、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器材,如消防灭火筒、消防水桶;定期检查换药(标明换药时间,有效使用期)重点消防部位要增设防火器材,并设防火警示牌,严禁烟火,生活宿舍工棚附近,设置消防水池,经常储备消防用水,以防万一。

4、防火安全工作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整改防患工作。对施工人员要进行经常性防火安全,法规教育。

13.5工地宿舍防火规则

1、工棚宿舍防火工作必须逐级实行防火责任制,应制定防火公约,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2、集体宿舍周围和各楼层,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

3、住宿人员有义务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室内轮值制,每月里内外大扫除一次。不准乱扔垃圾,不准乱泼水,不准乱抛杂物,不准养“三鸟”。

4、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使用,药剂应定期检查换药(标明换药时间,有效使用期);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持畅通易取;

5、集体宿舍内,不得自行乱拉电灯和各种电热器具,严禁使用灯泡、大、小太阳灯具等进行取暖和使用明火取暖;

6、睡在床上严禁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打火机等烟具应存放在不易引发火灾的位置,不得放在床头、枕边,以防失灵起火;

7、严禁在易燃建筑物、宿舍内外燃放烟花、炮竹及烧香拜神,不准点蜡烛照明。在公用地方可使用马灯照明,但要明确看管人,马灯不能接近易燃物件;

8、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后不得存放室内和在室内凉干,应放在室外,严禁在未完全干燥的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

9、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品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宿舍内不能存放贵重物品、重要票证和现金,宿舍内不准搞私人“工场”。

10、根据宿舍的建筑结构和面积,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蓄水池等。易燃工棚宿舍配置灭火机数量:50m2以下四个,m2以下六个,m2以下十个,m2以下十五个。

11、每周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应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在打扫卫生的同时,检查安全防火的执行情况。

12、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应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13、宿舍内的所有电器必须由专职电工安装管理。

13.6建筑工地防火规定

1、执行“13.2施工现场消防措施”的有关规定;

2、施工现场施工通道,要保持畅通,设置出口标志和照明设施保持良好。

3、建筑工地的发电机房,配电房、木工房、材料物资仓库是工地的防火要害部位,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泡沫灭火器,并设量防火警告牌。

4、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遗留的木糠刨花以及易燃物体,必须做到每天下班前清理干净,不留火险隐患。

5、施工现场存放一级易燃品(汽油、酒精、天那水等)须经有关安全部门审检批准后,方能储存,并控制在50Kg以内,要实行定点存放、定负责人、定安全管理措施。同时要设置防火警示牌,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6、用火用电,从严管理。严禁在木工间、发电机、配电房、油漆工作问及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材料物资仓库等地方吸烟。工地应指定吸烟地点。不准私自设炉生火做饭,禁止使用电炉。

7、工地现场烧焊作业,特别是高层烧焊作业,烧焊前要清理现场易燃杂物,做好防火措施,烧焊中要有人跟焊看火,烧焊后要彻底熄灭火种。严禁在易燃场所进行烧焊作业。

8、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玫,做到定整改时间,定整改人员,定整改措施。根据“四防”工作需要,配足值班力量,加强巡逻看护工作。

14文明卫生管理

14.1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指定专人和部门负责文明施工管理,监督检查(执行“三检”制度),落实整改工作。

2、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加强职工文明施工思想意识教育,开展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3、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坚固的高度不低于2.5m围墙,并在临街围墙外进行美化(宣传有关公司安全和质量管理的目标、方针以及美化环境的图案);按要求设置工地出入大门,门口处设洗车槽,设门卫。并在醒目的位置挂上企业标志和“五牌一图”。“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4、场地及道路要做硬地化,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周边排水沟保持畅通无积水。

5、现场要设有三级沉淀过滤池,所有泥浆、污水和废水必须经过沉淀过滤后才能排入下水道,严禁将泥浆、污水和废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

6、工地应设有吸烟区,不得随地吸烟和丢烟头。

7、在适当的地方种植一些花草,绿化、美化施工现场环境。

8、成品、半成品及材料堆放,应按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分类堆放并整齐美观,并在料堆旁挂上物料标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

9、不非法占地,及时清理余泥,运送散体、流体建筑材料、余泥,垃圾沿途不漏洒,车辆沾有泥砂及浆状物不得驶出工地。

10、工地四周不乱倒垃圾、余泥,不乱扔遗弃物,并做到工完场清。

11、工地在建工程内不得住宿,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有明显划分,工地设有办公室、临时厕所、浴室、食堂、厨房,并有排流措施,粪便污水不外流。

12、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和卫生保洁制度,炊事员和茶水工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1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14、工地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有消防措施和制度,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15、工地设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

16、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特殊情况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14.2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1、进场工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服从《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工地办公室要专人负责清理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3、工人宿舍一人一铺,一班组一卫生管理区,管理区内班组要定期组织人员打扫,施工管理人员定期检查。

4、宿舍内床铺按规定摆设,不乱设间隔,不乱堆工具、垃圾,不乱拉设电线。

5、宿舍区内各班组不乱堆垃圾,乱泼污水,不随地大小便,垃圾每日清理。

6、工人厕所要每日轮值清理、冲洗,避免蚊蝇滋生。

7、冲凉房由施工班组专人负责,每日冲洗,清理垃圾;自来水控制阀保证无漏水及常流水现象;要爱护设施,禁止破坏。

8、工人饭堂门窗要安装纱窗,环境要整洁,食品要洗净,无污水,剩饭菜定点倒放,定时清理,饭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身体健康检查,无传染性疾病。

9、施工场地材料堆放要按施工管理人员要求堆放,不得随处乱丢、乱放,材料摆放整齐。

10、施工场地要有良好排水设施,保证无积水,进出车辆要由专职人员负责清洗。

11、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文明施工条例》进行文明施工。

12、对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班组、个人,管理部门有权罚款处理。

13、进场工人必须进行本条例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14.3卫生责任制

14.3.1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划分: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明显分开,在生活区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施工形成制度化。

14.3.2划分与责任:

1、以施工队负责的工程进行划分,施工队副队长为施工工程责任区负责人,指挥各班组落实所辖区域的文明施工与卫生管理。

2、以施工区域进行划分,施工班长为施工区域负责人,负责督促工人对所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与卫生管理。

3、以民工宿舍进行划分,由施工班长为宿舍区域负责人,对住宿区域、分管使用的厨房负责,督促民工遵守文明施工及工地卫生管理规定。多班组共用的宿舍厕所、冲凉房应进行每天轮值打扫。

4、材料员为工地办公室、材料堆放责任区负责人,负责办公室的卫生管理,材料的合理堆放管理。

5、设置工地卫生员,负责道路交通、公共厕所的卫生管理。责任区内谁主管谁负责,所辖责任区的文明施工与卫生不达标的由责任区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整改不力,追究责任人责任。

14.3.3保健急救措施

1、工地办公室内设置保健医药箱和部分急救器材(如担架),药箱内放置必需药品。

2、在办公医院或诊所的急救电话。

3、工地发生有轻伤情况,先在工地进行包扎,医院医治。

4、工地发生重伤情况,及医院派人抢救,必要时用担架抬伤者,医院急救。

14.3.4一般的急救措施:

1、挫伤:轻度局部涂擦舒治酒,再贴樟脑膏;抬高伤肢,加压包扎,冷敷止痛;重度按出现的并发症对症治疗。

2、扭伤:轻度扭伤可就地处理;严重的如韧带断裂,关节脱位,医院进行缝合或固定处理。

3、止血:

1)抬高伤肢法:用于四肢出血,使出血部位高于心脏,血压降低,减少出血;

2)加压包扎法:用于小静脉和毛细血管出血,伤口涂红药水和消炎粉后,垫盖沙布块,用绷带包扎;

3)加垫屈肢法:用于前臂、手、小腿和足出血,将棉垫放在肘窝或胸窝,使关节尽量屈曲,再用绷带作“8”字形缠好;

4)指压止血法:用手指腹用力压在血管的出血处,将血管压闭塞,断其血流,达到止血的目的,如动脉出血,压在出血口的上端,静脉出血压下端,毛细血管出血直接压在伤口上。

4、休克:一般处理是让病人安静平卧,要保持体温,不要过冷或过热,有时可给姜糖水、热茶等饮料;针刺或掐点内关、足三里、合谷、人中穴等,针对病因处理;如由于出血而引起的休克,应立即选择止血法,内出血时可作冷敷,外伤剧烈痛引起的休克,要用镇痛剂止痛;出现骨折要使伤肢安静,并用夹板固定。

5、骨折:有出血和休克时,先止血和休息,然后包扎整骨;有重要器官拉伤或肢体脊柱骨折时,医院抢救;根据不同的部位,采用不同的包扎固定方法;医院时,必须轻放在担架或门板上,途中不许或尽量减少颠簸,并随时注意患者呼吸循环情况,以免发生意外。

6、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出现呼吸停止的,要及时进行人工呼吸。

7、急性腹痛:医院做详细检查。

8、心脏病发生气喘:不能平卧,应两脚垂下取坐位。

9、脑出血:不能随意搬动,应立即平卧,头部医院。

10、昏迷:应使其头侧位,防止呕吐物吸入肺部。

11、铁钉、木刺扎伤:应立即清洗伤口,注射破伤风血清。

12、抢救时不能舍近就远,抢救病人应争分夺秒;如病情严重,现场不能处理的,医院就医或抢救。

14.3.5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1、在施工现场及民工宿舍严禁使用煤气炉、电炉,在生活区适当位置设置集体厨房、冲凉房、厕所。

2、督促及教育民工,提高民工防煤气中毒的知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3、天气炎热时,督促工人做好防中暑措施,调整开工作业时间,避免在正午烈日下作业;现场设茶水桶,使工人能适当补充水分;教育民工学习中暑后的应急措施,提高认识。

4、做好文明施工、文明住宿,清除生活区、工作区的积水,杜绝蚊蝇滋生,并且定期在工作区、住宿区容易产生蚊虫的地方喷杀虫水。

14.4治安综合治理

14.4.1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详和气氛。

3、严格执行佩带出入卡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5、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三证(暂住证、身份证、计生证)的审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项目组。

6、严禁小孩、孕妇在工地内停留。

7、工地内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情节严重及吸毒、卖淫、嫖娼者同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8、工地出入口处应安排专人值班,对出入工地的人员车辆进行检查。

9、治安人员要定时检查工地的灭火器材及其它安全设施,对三无人员要及时汇报工地管理人员作出处理。

14.4.2治安保卫责任分解

1、工地治安负责人(组长)职责:

负责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如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对工地的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治安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2、工地治安小组成员职责: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组成施工现场治安小组。小组人员负责制定工地内的保卫工作措施和治安保卫制度。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检查登记。本工地人员必须戴胸卡才能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是联系业务或找人,须验明证件,登记后才可进场。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治安负责人(组长)批准。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宿舍、办公室、成品、半成品等保卫。工地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制止,必要时报公安机关处理。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司机关侦破。

15环境保护措施

15.1社区服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必须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做好这项工作。

15.2防粉尘措施

1、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取临时施工道路,基层要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3、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4、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措施,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15.3防噪音措施

人为噪音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音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牵扯的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应尽可能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督:

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15.4施工不扰民措施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设门户卫值班室,并设专人轮流值班,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地。

2、控制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3、工地周边的主要道路上方设置挡板,以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4、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离开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以防车辆带砂泥出街道。

5、装载易飞扬的散体材料的车辆,必须进行遮盖,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6、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安排上午7时-12时,下午2:30-22时这段时间内施工,减少夜间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7、工地内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对施工和生活污水经过沉淀过滤后才可排入下水道。

1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加强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文明施工达标,增强企业信誉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参照广州市有关工地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现制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16.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经济处罚制度

16.2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经济处罚制度

16.3附则

16.4.1执法机构与执罚范围

1、执法机构:分公司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及各有关部室是分公司具体执罚实施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和质安员为本工地的具体执罚实施人。

2、执罚范围:分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的人员和现场的分包单位需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工地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分包实施处罚制度(应在分包合同中表明)。

16.4.2执罚扣款办法:

1、分公司在财务部设立帐目,执罚扣款和奖励款由分公司质量安全生产、文明小组和各施工现场列项到财务部进行扣、奖。

2、在检查评分中不达标的建筑工地罚款0元(项目经理70%,质安员30%)。

3、在实施检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而受处罚的分包单位及个人必须接受检查和执罚,经教育,拒不接受者,施工现场和分公司检查组有权向分公司反映,终止其分包合同和个人解聘。

1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入范围

17.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费用

1、培训费

包括:安全资格上岗培训取证费用;安全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JGJ59-标准、安全法培训学习取证费用等。

2、宣传、活动投入

包括:开展“安全月”活动,召开现场会,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参观学习先进单位,组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订阅报刊杂志、制作展板等费用。

17.2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劳保)用品

1、洞口临边防护设施(钢管、扣件,钢筋网,脚手板,竹笆,安全网,挡脚板,定型安全门等);

2、电器产品(开关箱、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熔断器、插座、五芯电缆、瓷瓶等);

3、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更换、检测费用;

4、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鞋、手套、防护面罩、工作服等;

5、防暑降温、防寒物品,保健食品等。

17.3文明施工设施

1、现场围挡(包括大门);

2、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设施、绿化;

3、现场厨房、厕所、淋浴室;

4、消防器材(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等);

5、现场五牌一图、警示标识标牌、CI标识;

6、现场保健急救药品、器械;

7、现场防噪音、粉尘,废弃物处理等费用。

17.4人工费、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监督费、其他

包括: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护,垃圾的清运等的人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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