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作文赏析故乡情思魔音语文课堂

这里也有乐趣

乐趣是寻找,是探索,是发现。

——题记

“明天带你去外婆家。”

“我不要!”我声嘶力竭地反抗道。外婆家在偏僻的乡下,她家附近的田里种了多种多样的蔬菜,总会吸引许多小虫子。特别是夏季,田里都是蚊子,一出门就会被叮得浑身是包。所以每次在外婆家,电视就是无聊时的消遣。

最终,没有争过母亲,我们还是踏上了回乡的旅程。

一到外婆家,我就径直钻进房间,抱着遥控器胡乱地调着频道。

“宝宝啊。”外婆轻声唤我。

“嗯?”听到外婆的声音,我轻声应和了一声。

“过来我看看,”外婆的眼睛眯成一座桥,“又长高了。”外婆总是乐呵呵的,“这么好的天气躲在房间里干吗?”

“外面都是蚊子,不想出去。”我嘟起嘴抱怨着。

这时,外婆连忙翻出花露水,又乐呵呵地替我抹上,“走,外婆带你去田里。”

无奈,我只能起身,跟在外婆身后,缓缓地迈着步子来到田里。菜田依然一望无垠,我正感无聊之际,不经意间低头一看,发现地上爬满了硕大的草莓,一个个红彤彤的。

“外婆!好大的草莓!”我顿时兴奋起来。

外婆为我摘了一颗,用手绢擦了又擦,递到我嘴边。“快尝尝,可甜了。”吃着香甜的草莓,看着外婆高兴的神情,我的内心涌起一股异样的感觉……

尽管菜田里还是有很多虫,但是,这次我独独发现了鲜艳美丽的蝴蝶、翩翩起舞的蜜蜂、清秀俊美的蜻蜓……我从田地的这头跑到那头,再兴冲冲地跑回来。原来外婆家的菜田也有这般乐趣,让我流连忘返,乐此不疲。

累了,就躺在大树下,依偎在外婆的身旁,看着大团大团白棉花似的云,大口地呼吸着在城里难有的新鲜空气。

经历了这些。我深深地感受和领悟到一一其实很多时候,乐趣就在我们身边,只是需要我们用心去寻找、去探索、去发现,就像外婆家的菜田也有乐趣一样。

这是一篇阅卷专家组评定的标杆范文。本文的立意比较新,同样是乡村的田地,以前感受到的只是叮人的蚊子,现在却发现了鲜艳美丽的蝴蝶、翩翩起舞的蜜蜂、清秀俊美的蜻蜓以及城里难有的新鲜空气,很好地体现了“乐趣是寻找,是探索,是发现”这个主题。文章的语言也活泼灵动,描写的景致充满乐趣,把乡间独有的气息生动地展现给读者,情趣盎然。

心里美滋滋的

很难得,五一期间有时间去了次乡下,心里美滋滋的。

夜晚,躺在床上,耳边传来隐约的虫鸣声和风拍打树叶沙沙的声音。没有了睡意,起身向外走去。整条街空荡荡的,失去了早晨的蓬勃朝气,一切都披上了黑色的外衣。我关上门,向远方的田野走去。

风吹过,寂静的,没有任何声响,似在轻抚被黑暗吓倒的小草和小花。在一片草坪上,躺下,望向头顶的天空。那几颗米粒大小的星星正在用自己微弱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光芒,去努力照亮黑暗的天空,一旁的月亮陪伴着它们,并无嘲笑之意。我静静地看着这些星星,它们也一闪一闪地,似乎在回应我。我微微笑着,望向更远的天边。

“唰……唰……”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我侧头看去,那是我的邻居小A,手上提着什么东西,轻轻地走过来。他把手中的东西放下,坐在我旁边。“月色真美,”随手拿出带来的东西,是一个玻璃瓶,“给。”

我起身接过那东西,一看——里面有什么在发光,还在不停地动。再仔细一看,“萤火虫?”“嗯,刚捉的。”小A拿过我手中的瓶子,把瓶盖打开,萤火虫们飞了出来。它们在空中飞舞着,好像星星在人间的化身一般,它们用自己微弱的光芒,努力地照亮身边的一小块黑暗。渐渐地,它们飞离了这儿,向远处飞去。它们飞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一抹亮光。“呵呵,真美!”我又重新躺下。小A也躺下:“谁说不是呢?”

我们彼此侧身,相视一笑,没再说话。微风拂过我的脸庞,带来一丝惬意,心里美滋滋的。

天快亮了,我起身,拍醒了熟睡中的小A,向家走去。菜农们正照常在整理摊子上蔬菜,小贩们开始叫卖着早点,早起的人们已开始忙碌,街上又恢复了往常的样子。

我知道,那段夜晚的神奇时光,也许很难再经历了。我精神抖擞地向家走去,一脸神秘的微笑,心里美滋滋的……

什么叫做“情景交融”呢?就是你在写景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自然景物与自己内心的交流。你看本文,小作者写星星,能体会到星星“一闪一闪”与自己的“回应”,写萤火虫,能感受到萤火虫在“努力地照亮身边的一小块黑暗”。这样,自然景物就有了人的感情,这样的景物才能让人感到“神奇”,感到“美滋滋的”。

这里也有乐趣

傍晚的乡村中,没有五彩缤纷的霓虹灯,只有几盏微弱的路灯;没有高楼大厦上亮丽的灯光,只有微弱的黄色的煤油灯光。这不是我想要生活的地方,我讨厌乡村,讨厌这里的环境。我曾经甚至认为生活在这儿,简直是活受罪呀!

小时候,每当妈妈与我商量去农村老家时,我总是坚定地说:不想去!尽管妈妈不肯放弃,摸着我的头,讲了一番乡村的好处,可我仍旧不妥协,吐了吐舌头,跑开了。我认为乡村不好。

一天,学校组织学农活动,内容就是要去乡村那儿与农民伯伯一起准备饭菜,并且帮助他们一起耕田。我一听浑身冷汗直往外冒,我可是十分讨厌乡村的呀!那天我一直垂头丧气,上课时也心不在焉。回家后,妈妈见我愁眉不展的样子,询问我怎么了,我在头上乱挠一阵,双目无神地说:“太难受了!”妈妈焦急地问我怎么了,我将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她。

她听后,嫣然一笑说:“宝贝,不要愁眉苦脸了,这也是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让你真正体验到乡村的生活。更何况,这个社会上,有许多你向往的事情,难道你就因为心中这小小的骚动而错失这些机会吗?”

“好的,我会不畏艰难的,妈妈。”

“嗯,真不愧为我女儿,一点就通。”

学农活动开始了!我们来到乡村。早晨7点多,农民伯伯们争分夺秒地在田地里挥动着锄头,正如我们考试来临时在课桌上奋笔疾书。我换了一双雨鞋,下了地,泥泞的田地,软得像海绵,对于从未下地的我来说,这是一种新鲜玩意儿。我渐渐走近农民伯伯,就近拿起了一把锄头,照着他们的样子,有模有样地开始锄地。我一锄子下去,虽然锄进了泥里,但却动弹不得。正当我进退两难时,一双手帮我把锄子翻了过来,这才解脱了我的困境。我抬头一看,是位老伯伯,他那黝黑的脸上,一双深陷的眼睛,脸上满是慈祥的笑容,我顿然感觉无比温暖。

天上细雨绵绵,我和农民伯伯们一同锄地。到了中午,农民伯伯拿出家中十分丰盛的饭菜,还有鲜肉馅的饺子,来欢迎我们这群孩子。我帮忙点柴加火。在灶间烧火时,不小心手碰上烧柴用的钳子上,不一会儿,一个大泡起来了。农民伯伯跑来一看,见我手上的泡,赶紧拿膏药来涂抹。此时我感觉,农村不再陌生,而是格外温暖、亲切。

啊!乡村也有乐趣。我过去认为乡村中没有先进的现代生活,而忽略了乡村人民那好客、

热情与亲切,正是因为他们,我喜欢乡村,更喜欢乡村的人民!

写农村乐趣的文章很多,但总是以写环境、写景色风光的为多,这篇文章以乡村人民的

好客、热情与亲切为写作的重点,这就比较好的把握住了题目中的要求“也”,由景及人,思想认知转变的过程也比较自然和合理。

这里也有乐趣

一代代人来了,离开了,不曾回来过。

没错,我只是个破旧的老房子,所以不再被人记起了。我只是石库门,仅此而已。

有一天,我看见几个大腹便便的人对我指指点点,说我太老,说我太旧,想要拆掉我。我很难过,简直欲哭无泪。看着面前那把熟悉而又破旧的摇椅,我的思绪一下子被拉回从前……

还记得那是我刚被建成的时候,由于造型独特,融入了西方建筑的文化,人们都抢着搬进来,与我一起生活。那把摇椅就是那时刚搬进来的一对年轻夫妇买的……那个年轻姑娘总是喜欢躺在摇椅上晒太阳,生了孩子后,她便整日抱着宝宝在摇椅上晒太阳,讲故事,阳光将她们的笑容映得那么灿烂。孩子渐渐长大,大概四五岁时,那孩子开始四处跑着玩耍,总是咯咯地笑着穿梭于门户之间,有时还会调皮地爬上窗户甚至屋顶,她的母亲每次见状都无奈地笑笑,连哄带骗地把孩子叫下来,那时,我就如同她们的游乐园,她们轻快而又爽朗的笑声至今还萦绕在我耳边……

后来她们搬走了,或许是我老了,不再能满足她们的居住要求了。她们欣然前往那个钢筋混凝土所搭建的城市中,不再回来了……

是的,我是一个破旧的老房子,难以逃脱被拆除的命运。在我所剩不多的日子里,我多么希望他们能再回来看看我。

请别忘了,这里也有乐趣;别忘了,你们曾经欢乐的岁月;别忘了,你们留下的爽朗的笑声。在那喧嚣的城市中,你们是否找到了内心的宁静与欢乐?是否偶尔还会回忆起我这个破旧的老房子?重温那份旧时的乐趣?

我依旧希望你们能再回来看看……

本文新颖别致,不落窠臼。考生以石库门的口吻娓娓道来,描述了曾经一家人在这里生活的温馨回忆,最后以“请别忘了,这里也有乐趣”点題,向我们描述老屋的哀叹和情感,很有创意。

没想到,真没想到

拆迁了!终于可以做个城里人了!看着窗外熟悉的田野、小溪一闪而过,我丝毫没有留恋,乡下蚊虫多,吃得也不好,我羡慕极了城里的孩子。被喜悦冲昏了头脑的我一点也没有想到乡村有那么多值得留恋的地方。

早晨,妈妈从冰箱中拿出“全麦”面包,看着眼花缭乱的食品配料表,我感到面包味同

嚼蜡,鼻子里不禁飘来一阵鲜美的味道。啊!是奶奶的野菜馄钝。自家做的面皮儿,裹住了刚从田里挑来的野菜。出锅后,再洒上一点儿葱花,浇上新鲜的茶油,什么山珍海味也比不上普通的一碗馄钝,是奶奶用极虔诚的心制作的,哪像城里的商家利字当头,如何能够问心无愧向自然索取。唉!没想到我这样留恋乡村的野菜馄钝,真没想到城里的食物是一些喜欢修饰外表,而缺乏真心的。

放学后,我看到一个邻居提着重物,满头大汗,便上前帮忙,尽管他将东西递给我,但只有一声僵硬的“谢谢”,还能感受到他用警惕的眼神盯着我,唯恐我逃之夭夭!真是熟悉的陌生人。在乡下,哪里会有这样的眼神?哪家烧了好吃的,必会挨家挨户地送;哪家遇上什么难事,必会全村人替他们一起愁。特别是我的邻居王奶奶,是个热心肠。她总是穿着一件灰布衬衫,在邻里间来回穿梭,洒个水、打一下麦、看看孩子……在我生日时,她会为我送来一碗热腾腾的面条,碗里还藏个荷包蛋。每每看到王奶奶刻满皱纹的脸上露着慈祥的笑容,感受她粗糙的手掌轻轻抚慰我,就温暖溢满心间。唉!没想到我这样留恋乡村淳朴的邻居们,真没想到城里人会有这么冷漠。

夜晚,我百无聊赖地翻着图画书,看着铁栏外如抽屉一般的居民楼。城市没有星空,只有幽深不见底的一片漆黑。我想念乡村的夜。月光倾泻下来,整个村庄都笼罩在宁静柔和的月色中。远处传来蛙鸣声,此起彼伏。爷爷替我摇着蒲扇,另一只手指向天际:“那就是银河。”我望见在那遥远的、群星闪耀的地方似展开一条银色的绸带。就是在这无数个夏夜里,爷爷的故事为我插上想象的翅膀。唉!没想到我这样留恋乡村如梦幻般的夜。真没想到城里的生活是远离自然的。

眼睁睁看着挖土机巨大的手臂无情地伸向曾经油菜花盛开的土地,残砖碎瓦孤寂地洒落一地,我欲哭无泪。没想到,真没想到,乡村竟是那样让我留恋,那里有我童年的回忆,有慈祥的爷爷奶奶,有最自然的风景和人情……

[点评]

这是一篇思乡题材的作文,作者竟也巧妙地和“没想到,真没想到”的题目挂上了钩。方法就是铺垫。开头“拆迁了!终于可以做个城里人了”的欢呼,热切地表现了作者对乡村生活的厌倦和对城市生活的向往,正因为有了这样的铺垫,后面对乡村的思念才成了“没想到”的。文章用三个自然段,分别表现乡村和城市在食品、人情、与自然的距离等方面的不同,用“没想到”表达自己对乡村的眷恋,用“真没想到”表达自己对城市的不满。虽然态度可能不够公允,但读起来还是感情真切的。

又见,真好(一)+58

妈妈总是告诉我:“我们和鲁迅可是一个地方出来的,哪天总得再带你回绍兴看看!”

我似乎没有去过绍兴啊?每次我都会在心里这样想着,至少在我的印象里,我从未见过绍兴,甚至连绍兴的特色都不知其一。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看了一张有些泛黄的照片。照片中,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小姑娘,正站在鲁迅故居前,嘴角还留有些冰淇淋,十分可爱——我看了许久才惊讶地发现,这个小女孩原来是我啊!妈妈笑着给我解释道,这便是我与绍兴的初见。

我端详着这张照片,街道两旁的桂花树、小河中若隐若现的乌篷船、鲁迅故居前的题字,这一切都好像似曾相识,却又迷离恍惚。

于是我便央求妈妈和外公,带我去见见绍兴。

走下火车,便有温和湿润的清风徐徐拂过脸庞,掀起一旁千百棵桂树的浓郁花香,伴着树叶沙沙作响的音律,推动着河畔停靠的乌篷船,并时不时传来江南人们淳朴的笑声,我的心不由得酥软了。我们一家三人直冲鲁迅故居,去拜访妈妈口中的那位“同乡人”。走在人烟稀少的小路上,我端着一碗绍兴特色的桂花豆腐,细细品着其中沁人心脾的清香,一路注视着经过的景物,希望可以寻出些熟悉的细节。可惜的是,心中没有一丝怀念之情,有的只是来到他市的欣喜。这真的,是我与绍兴的“又见”吗?

恍惚之间,路两旁都变得热闹起来,细瞧,路边渐渐出现了不少酒家。关于绍兴的酒,我知道最著名的便是那醇香浓厚的黄酒——我外公最爱喝了。走着走着,人越来越多,“咸亨酒店”四字映入眼帘,我脑海中一下子涌起鲁迅先生笔下诸多的画面,最清晰的便数孔乙己偷东西被人打折了腿但也要买上一壶温温的黄酒……

我走近那一大缸一大缸的黄酒。霎时,醇馥的气息扑面而来,我低头俯视这褐色的液体,里面没有一丝杂质,干净透明。一个店员拿起那大勺,深深地舀了一勺黄酒,醇厚的黄酒在木质勺子中轻轻晃着,又随着弧度,流畅丝滑地流入那酒碗中,动作一气呵成。师傅们一碗接着一碗,不停歇地一勺勺地舀着,面上带着和善的笑容,听酿酒师傅说,酿这样一壶黄酒,需要提前半年就准备好酒曲,在经过至少三个月的发酵,才有了这样香醇的黄酒。我和外公坐在小方桌旁,静静地沉浸于此刻温馨的气氛,心中啧啧赞叹着这些酿酒师傅们的匠心。

脑海中似乎有些影像与现在重合了起来,那个小姑娘,似乎也曾站在这样一缸缸比自己还高的黄酒面前,缠着外公要尝尝。往事如胶片,一卷一卷在我脑海中播放,我想起了这里,童年美好地展现在眼前。

现在,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自己回到了故乡。只有在故乡,我才有这样恬淡平和的心境;也只有在故乡,我才会为这里珍贵的吴越文化而骄傲。又见故乡,真好。

轻轻地,坐上那看似狭窄却极为宽敞的乌篷船,端上两碟茴香豆,呷上一口淡淡的日铸茶,听上一段惟妙惟肖的社戏,真好!真好……

点评:文章脉络清楚,选材有文化气息,语言柔美,而且多元主题有力度,有广度。

又见,真好(四)+59

⑴今冬,清晨。

⑵梦幻优雅的雪花飘扬起来,伴着神秘的仙乐,跳起迷人的圆舞曲。一片,三片,五片……滑入舞池的雪花越来越多。一盏茶功夫,我的故乡已经笼罩在纯白色的童话世界里。与往日一样,陪我一起看雪的,仍是弟弟。

⑶“姐姐,这么大的雪,会下一整天吗?”弟弟搓着手兴奋地问。弟弟是在故乡土生土长的人,这样的大雪我们都不是头一回见,可他的兴奋并不逊于我。

⑷“会吧——”我仰起脸看看雪,微笑着对他说。

⑸记得那年,我随爸妈回故乡过年。一进家门,舅舅从身后拽出个小男孩,一个劲地让他叫我姐姐。看样子他比我小一两岁,小男孩用圆溜溜的眼睛扫了我一眼,怯怯地叫了我一声。

⑹时间真快,转眼间我上小学了。再次见到弟弟,他不仅不怕我,反而我走到哪他跟到哪。

⑺一次,妈妈苦口婆心地劝他戴上围巾再出门,谁知他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耗子,忽而躲到柜子后面,忽而钻到桌子底下,嘴里还发出“啊啊——啊——”的怪叫,蹦来蹦去,我气恼地瞪着他那张蠢脸,心想:真烦人!

⑻时光是个充满魔力的宝盒,不经意间会改变很多东西。它会剔除那些无关紧要的时刻,只留下闪闪发光的永恒瞬间。

⑼两年前的冬日,也是在故乡,也是一个清晨,我拉开窗帘,顿时被震撼了。昨夜下了初雪,漫山遍野被染成白色。我冲到厨房,激动地冲外婆分享我的狂喜,她只是笑着,摸摸我的肩膀,又问我怎么起得这样早。我顾不上回答,连忙冲进弟弟的房间喊他起来看雪。

⑽一望无际的白雪铺满田野,踩在松松软软的雪地上,那感觉奇妙极了。我和弟弟不约而同想到堆雪人,说干就干。把雪聚拢,压紧,捏成球,再堆出雪人的身子,头,帽子。不知何时太阳出来了,那阳光暖了空气,我们踩过的地方很快化成一摊雪水。我们的雪人也逐渐缩小,直至最后看不见了。我俩沉默着。

⑾忽然,他开口了:“姐姐,我能和你换个手套吗?就一只。”

⑿他的手套是绒线的,此刻已经被完全打湿,贴在冰冷的手上。我赶紧和他换了手套,又拉了他往回走:“走吧,外婆已经在做午饭了。”

⒀恍惚间,有人在轻轻推我的胳膊,几乎同时,我觉得自己的两只脚都快冻麻了。“姐,你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没什么,咱们回家吧。”

⒁故乡的雪地里,一对姐弟并肩走着,他们的身后,是两行脚印,深深的,长长的。

⒂雪还在下,洁白无暇的雪花轻轻柔柔,落在他们的头上、肩上,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停。

点评:文章结构复杂,但正因为这样错综的结构又让文章又呈现出新颖奇巧的机构。又见雪,融入纯真的姐弟情;又见弟弟,一次次再见弟弟,感受到弟弟的长大。而这一切都是和故乡离不开,于是故乡情思浮现在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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